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到接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28 16:24:16 / 人氣: / 來源:tfy
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區人力資源局、社會事業局,有關接收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8號)和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成都市2016年大學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計劃>的通知》(成人社函〔2016〕178號)精神,現將我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報到接收及實名登記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畢業生報到接收工作
市和區(市)縣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含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天府新區人才事業發展中心、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下稱我市人才服務機構),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報到接收工作。
(一)畢業生報到
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上簽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局、人事局)”、“成都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畢分辦)”、“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成都市各區(市)縣人社局(人才中心) 或成都市轄區內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均應登錄“成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登記報到,再由我市人才服務機構(網上登記報到時系統根據畢業生填報信息指派的檔案接收機構)辦理報到接收手續。
(二)檔案管理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畢業生檔案由辦理報到接收手續地所屬地的人才服務機構接收,實行分類分級及屬地化管理和首接責任制。
(三)入戶認證
擬入戶我市的外地生源和擬入戶我市中心城區的成都市郊區(市)縣生源,按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公安廳關于推進城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03〕4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公安廳關于對引進人才的戶籍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委辦〔2003〕21號)和原省人事廳《關于省屬和中央駐蓉企事業單位辦理成都市區入戶資格認證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3〕188號)等文件相關規定,由就業單位同級人社部門或其授權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入戶認證手續。
(四)集體戶登記
我市各級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成都市人社局等4部門關于轉發四川省人社廳等4部門<關于轉發人社部等4部門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6〕75號)文件要求,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過渡性質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并開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清理工作。
(五)黨團關系接轉
根據人社部發〔2014〕90號和中組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33號)、成都市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組通〔2015〕83號)文件規定,畢業生檔案所在我市人才服務機構應按規定為畢業生黨員、團員及時辦理黨團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二、開展畢業生實名登記
我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采用公告、公示或其他現代通訊手段加強宣傳和聯絡,通過辦理就業報到、人事檔案托管、求職登記、失業登記等渠道,分類掌握高校畢業生的基本信息和求職意愿,建立本地生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信息動態數據庫。
(一)對本市生源畢業生就業、未就業、創業、培訓、困難幫扶等情況進行實名制登記。
(二)對有意愿到我市創業就業的外地生源畢業生的基本信息、求職意愿、見習意愿、創業意愿等情況進行登記。
(三)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可通過報到系統等網絡平臺進行實名登記,并可按需求提交相關服務申請。
(四)我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采取配套措施,根據登記情況,將畢業生分類納入到創業就業準備、促進、幫扶活動中,提供相應服務。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市就業局、市人才中心、市人社信息中心要加強信息聯動,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信息整合和就業服務工作。2016年市人才中心與市人社信息中心要繼續明確專人負責,實行每月一次的2016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信息交換制度。市就業局負責匯總后每月向省就業局上報實名登記數據和相關報表。
(二)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區人力資源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工作進度,協調所屬人才和就業部門,做好畢業生報到接收和就業服務工作。
(三)各區(市)縣人才中心、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成都市天府新區人才事業發展中心要加強與本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聯系,建立定期溝通機制,按時做好本地生源數據交互。
(四)市人才中心、市就業局要加強對區(市)縣人才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和檢查,確保高校畢業生報到接收和就業服務工作順利完成。請各區(市)縣人才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于11月15日前向市人才中心、市就業局提交總結材料,內容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存在問題、建議意見等方面。市人才中心、市就業局匯總分析后,將全市高校畢業生報到接收和就業服務工作情況報市人社局就業處。